鳳陽縣依法打擊違法信訪行為工作專班
通 告
第2號
鳳陽縣西泉鎮(zhèn)姚某某違法上訪被依法判刑
姚某某,男,現(xiàn)年53歲,鳳陽縣西泉鎮(zhèn)人。姚某某因對其在姚山上的房屋、樹木等補償金額不滿,多次反悔,利用信訪施壓,有意發(fā)泄不滿、擴大事態(tài)、制造影響,并向他人強拿硬要;后又無理由多次阻工,造成惡劣社會影響,嚴重破壞社會秩序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等規(guī)定,姚某某的行為涉嫌尋釁滋事罪,于2021年8月26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9月29日被批準逮捕。經(jīng)開庭審理,2022年6月份,鳳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姚某某有期徒刑四年。希望信訪群眾遵守法律法規(guī),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,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。對于違法信訪行為,司法機關將依法懲治。
鳳陽縣依法打擊違法信訪行為工作專班
2022年6月16日